3/10/2016 加拿大聯邦政府eTA暫緩實施公告:
日前自由黨政府宣布3月15日起持免簽護照的旅客來加前必須上網申請電子旅遊許可證明(eTA)。4日聯邦政府表示,由於業界擔憂新規生效時間較近,可能令許多旅客措手不及,因此決定給予6個月的彈性期。
在3月15日至9月間,即使免簽國的旅客沒有事先申請eTA,只要持有效護照等證明文件,一樣可以進入加拿大。
這項規則主要適用於免簽國的旅客,包括台灣、香港、英國、澳洲和法國等。
eTA說明網站: 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visit/tourist.asp
日前自由黨政府宣布3月15日起持免簽護照的旅客來加前必須上網申請電子旅遊許可證明(eTA)。4日聯邦政府表示,由於業界擔憂新規生效時間較近,可能令許多旅客措手不及,因此決定給予6個月的彈性期。
在3月15日至9月間,即使免簽國的旅客沒有事先申請eTA,只要持有效護照等證明文件,一樣可以進入加拿大。
這項規則主要適用於免簽國的旅客,包括台灣、香港、英國、澳洲和法國等。
eTA說明網站: 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visit/tourist.asp